答:根据衢市人社险[2013]136号文件规定,法定退休年龄以上的被征地农民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,可按市区个体劳动者最低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其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(含政府补缴)可抵缴其一次性补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已享受基本养老生活保障待遇的,其基本生活保障费应相应扣减已享受待遇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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