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衢州市本级住房公积金基数单方最低限额142元调至155元

来源:衢州人力资源网 时间:1970-01-01 作者:衢州日报 浏览量:
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工作自2014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。调整后的缴存工资基数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,对2014年1月至7月住房公积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。

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3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求得。其中:机关、参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,缴存工资基数按津补贴规范后的标准计算;企业单位按照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各种奖金、津贴和补贴(包括年功性津贴、岗位津贴、保留津贴)、加班工资、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为基数计算;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限额为由原来的142元调高到155元。

据了解,我市自1993年5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,已累计有4298个单位、149366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。(责任编辑:洪燕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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